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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支付宝官方再次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假冒我司名义进行欺诈的声明》。
声明称,经排查证实,青岛嗨呗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嗨呗支付有限公司、嗨呗信息技术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假冒支付宝、花呗名义,举办招商会、发展代理并收取高额代理费。
以上行为违反服务商管理制度及相关合作协议/政策,严重侵害支付宝声誉和开放生态,现已对该类公司进行违规处理。
为此,支付宝严正声明如下:
上述行为不是支付宝官方活动,与支付宝官方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属于支付宝许可服务商对外提供的服务内容;支付宝不允许服务商以“支付宝官方代理”、“***代理”等名义对外宣传、亦不允许服务商招收二级代理商、加盟商等。
同时,友情提示广大用户、商户及合作伙伴,请谨慎对待“代理模式”,避免遭受经济损失。特此声明。
多家服务商已被支付宝清退
据POS圈支付网统计,今年以来,支付宝频频出手,多次发布规范处理服务商行为的相关公告,已有多家服务商被支付宝清退。
5月18日,支付宝官方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假冒我司名义进行欺诈的声明》。
经排查证实,杭州多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多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会盟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冒用支付宝、花呗、芝麻等蚂蚁集团相关品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通过发展代理推广“花小易”产品,并收取高额代理费。
以上行为违反服务商管理制度及相关合作协议/政策,严重侵害蚂蚁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品牌声誉和开放生态,现已对该类公司进行违规处理。
4月2日,支付宝发布《关于打击冒用“支付宝运营中心”名义推广刷脸支付等欺诈行为的声明》。
经查证,山西网富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大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吉捷昊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某公司运营中心”的身份,冒用支付宝名义推广刷脸支付,并在市场上招收各层级区域合伙人,收取“代理费”。以上行为严重侵害支付宝品牌声誉和开放生态,支付宝已对这些公司做清退处理。
2月3日,支付宝发布《关于打击假冒“支付宝”名义进行欺诈等违规行为的声明》。
近期,市场上有个别机构以支付宝“授权/认证服务商/合作伙伴”或“XX地区运营中心”等名义推广其“返利产品”项目,并在市场上招收各层级区域代理/城市合伙人,获取所谓“分成收益”。
为此,支付宝严正声明如下:上述行为与支付宝官方没有任何关系,不是支付宝官方活动,也不属于支付宝许可服务商对外提供的服务内容;支付宝不允许服务商以“支付宝官方代理”、“***代理”等名义对外宣传、亦不允许服务商招收二级代理商、加盟商等。
2月1日,支付宝发布《关于打击虚假宣传刷脸付活动等欺诈行为的声明》
近期,支付宝平台收到对某人脸识别(山东)公司投诉,经核查该公司变造支付宝官方物料进行“11.11刷脸付5折”虚假活动宣传,以上行为严重侵害支付宝品牌声誉和开放平台生态,已对该公司做“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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