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贷款首付***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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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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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根据新的房贷政策的调整,在新的房贷政策的细则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房的贷款比例和 贷款利率 ,也就是说在新的房贷政策下二套房首付比例会上调,根据新的资料显示,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将会从以往的6成上调***七成,贷款利率也会上调***以往的1.3倍。 2、对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买第三套及以上 住房贷款 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3、以贷款30万,20年还清,采用等额本息还款为例。如果借款人所购住房为首套房,房贷利率按照现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6.55%计算,那么借款人每月需还款2245.56元,20年下来需要支付的总利息为238934.18元; 二、在徐州买二套房能用 公积金贷款 吗? 1、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房不认贷,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 按揭贷款 的历史记录。如果 购房 者申请的是纯公积金贷款,那么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都已还清,那么不管之前申请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再买房还是可以算“首套房”。 2、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需要注意在贷款前连续缴满一定的期限,并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因城市不同,地方也有差异,有疑问可以拨打 住房公积金 热线咨询,在前面加对应城市的区号即可。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相关的政策可以发现在徐州想要购买第二套房屋首先就得知道相关的首付比例已经高于***套房屋的情况,所以在打算买二套房的家庭中必须考虑到所必须支出的成本再决定是否购买

徐州发布公积金新政,现在用公积金买房合适吗?

我认为如果大家的工作稳定,而且公积金也足够还房贷的话,那么用公积金买房肯定是合适的。当然如果大家的收入并不稳定,而且公积金也比较少,没有办法去支付房贷的话,那么大家***好还是再等等。徐州市发布了关于公积金的***新政策,公积金的首付比例有所下调。如果是***次使用公积金买房贷款的话,首付比例本来是30%,现在已经调整到了20%,而二手房的首付也是从40%调整到了30%。

这项政策好像会在徐州市试行一年,如果合适的话,以后就会采取了。现在的年轻人都非常注重买房,对于很多人来说,有了房子就相当于是有了自己的家,也就有了安全感。特别是那些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工作的年轻人,能够付首付,买一套属于自己的小房子,这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但是每个地方的房价都不是很便宜,所以大部分的年轻人都是选择先付首付,然后用自己的公积金来还贷款。

这是一个比较合适的买房方法,也是现在比较常见的。现在徐州也发布了关于公积金的***新政策,很多人也非常想知道,现在用公积金去买房是合适的吗?我认为还是比较合适的,因为现在房价市场也在进行调控,而且首付比例也降低了,所以大家的购房压力会减少一点。当然如果大家公积金交的比较少,而且工作也不是那么稳定,就建议大家不要急着买房,要不然很有可能会没有钱还贷款。

如果大家的公积金比较高,足够用来还贷款的话,那么大家可以趁这个时间去考虑一下要不要买房。毕竟房子基本上不会贬值,但是大家买房的话,***好是买现房,因为期房可能会有烂尾的隐患。

关于徐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1、贷款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

2、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等,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父母、子女可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房屋产权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请贷款。

4、职工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建自住住房的,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

5、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再购建自住住房时,另一方也可申请贷款。

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已经付清房款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一年内可以申请贷款用于偿还购建住房借款。

扩展资料: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

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在“国五条”北京细则公布一周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和北京市商业银行房贷政策的新政也落地了。

2013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央行营业管理部分别下发通知,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二套房时,首付款比例都由原来的6成提高***7成。

从2013年4月8日起通过网签的购房,都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还款方式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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