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620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银行科技研究社》消息:11月14日,建设银行发布《关于龙卡益贷卡自动分期功能调整下线的公告》,表示该卡种自动分期功能将调整下线,即自该日起新生成的已出账单,不再进行自动分期。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龙卡益贷卡是由建设银行推出,主打账单自动分期的信用卡卡种。该卡持卡人当期账单消费金额在账单日自动分期,按照约定的期数进行还款,还款期数可以在3期、6期、12期、24期之间选择,自动默认的分期期数则是12期。当然,在分期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基准手续费是每月5%,按月收取。
无独有偶,浙商银行在同日也发布了类似公告。表示因业务调整,自2022年12月30日起,浙商银行缤纷卡、浙商银行点金卡、浙商银行增金卡、浙商银行京东金融联名卡,将取消自动分期服务。
持有浙商银行上述卡片的客户,存量已发生且未提前还款的自动分期业务不受影响,该笔分期仍然有效。而新发生的消费,将不再进行自动分期。如持卡人确有分期需求,可通过手机银行App、微信银行等渠道自行进行申请消费分期或账单分期。不过,截***发稿时浙商银行似乎又删除了该公告。
在更早前的10月,民生银行也已发布关于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下线的公告,表示由于业务调整,将于2022年11月30日下线自动分期业务(包含自动分期-全民享分期业务),届时已签约自动分期业务的客户账单将不再自动转为分期,已生成的自动分期计划则不受影响。
兴业银行更是从去年便开始陆续在各渠道暂停客户申请自动分期业务。
分期业务收入一直是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收入中的重要部分,从分期类型来看又可分为消费分期、账单分期、现金分期等。具备自动分期特色功能的卡种,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信用卡分期金额,进而增加分期业务收入。同时为确有分期需求的用户,提供便利的体验。
然而暂停自动分期业务,似乎已成为银行信用卡业务领域一个不小的趋势,显然这与今年出台的信用卡新规不无关系。
今年7月,《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3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文件对部分银行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损害客户利益等行为做出明确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息费收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其中,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必然进一步加强。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规范信用卡分期业务管理。为客户办理分期业务应当设置事前独立申请、审批等环节,以简明易懂方式充分披露分期业务性质、办理程序、潜在风险和违约责任等,并由客户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确认知晓。并应当与客户就每笔分期业务单独签订合同(协议),不得与其他信用卡业务合同(协议)混同或者捆绑签订。
《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和业务办理页面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并明确相应的计息规则,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
在实际情况中,信用卡自动分期容易带来一些“未经确认”“侵犯知情权”的纠纷情况,并由此带来大量的投诉事件。事实上,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实存在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进而导致客户难以判断资金使用成本,甚***加重客户息费负担。毕竟,持卡人的分期与信用卡“分期专员”的业绩挂钩。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